浮充使用時一電蓄電池的充電電壓必須保持一恒定值,在該電壓下,充入的電量應足以補償一電蓄電池由于自放電而損失的電量和氧循環的需要,還要保證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使放過電的電池充足電,這樣就可以使一電蓄電池長期處于充足電狀態。同時,該電壓的選擇應使一電蓄電池因過充電而造成損壞達到最低程度。浮充電壓的確定與電池所選用的電解液濃度有一定的關系。一般情況下(25℃),BAOTE系列電池浮充電壓為2.25V單體,SP系列電池為2.27V/單體。